各教学单位、职能处室:
2024年参加中、高级职称评定的教师听课工作将从本学期开始。根据新职院[2014]85号文件中“听课成绩两年内有效”的规定,凡2022年听过课但未评过职称,2024年继续参评职称的教师,今年须重新听课;凡2023年听过课但未评过职称,2024年继续参评职称的教师,今年不需要听课;首次参评职称的教师应接受安排听课;转评职称的教师也应接受安排听课。
一、参评高级职称教师听课办法:
由学校教评委统一组织听课。各教学单位负责统一组织报名,职能部门教师听课原则上在哪个学院上课在哪报名,各教学单位在第三周末(3月15日)之前将名单报至学校教评委,以便安排听课。
高级职称听课报名表见附表一。
二、参评中级职称教师听课办法:
参评中级职称的教师由所在教学单位组织听课,须在第三周末(3月15日)之前将听课报名表报至学校教评委,以便抽查听课情况。期末将听课成绩报学校教评委,经审核后由学校教评委统一上报人事处。
各教学单位应按时、认真组织听课,学校教评委将根据所报信息进行抽查,未报听课信息或抽查不实者,将不予承认听课成绩。
中级职称听课报名表见附表二。
请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将此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全体教职工,以免影响职称评定。
联系人:李东哲 15670519181
学院教学督导评议委员会
2024年2月28日